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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以打工为名贩卖缅甸妇女被公诉

时间:2017-09-08 23:18:20来源: 东盟华商在线

  中新网芒市8月12日电 (崔汶 杨连盟)12日,云南省瑞丽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对一拐卖缅甸妇女到中国内地的团伙提起了公诉。

  2014年8月,瑞丽市公安局连续接到6封匿名举报信称杨某某等人长期从缅甸拐卖妇女,贩卖到河南、山东等地,一起特大跨国拐卖妇女案随之浮出水面,公安机关经过部署观察、跟踪等举措,布下天罗地网,成功抓捕了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切断了一条从缅甸向我国境内拐卖妇女的通道。12日,瑞丽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对涉嫌拐卖妇女罪的阿某、南某某、杨某某、陈某某依法提起了公诉。

  经审查:2009年6月,被告人杨某某和被告人陈某某以打工为名将被害人麻某带至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被告人阿某家,二人以找不到工作为由违背麻某意愿以28000元人民币卖与梁某某为妻。

  2011年2月份,被害人温某某被人以来中国打工为由带至中国瑞丽,辗转至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被告人阿某家,阿某用语言威胁并以36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温某某卖与薛某某为妻;2011年9月,被告人阿某以打工为由将被害人也某带至中国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家中,阿某威胁并以3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与王某某为妻;2011年秋天,被害人麻某某也被一名缅甸傣族(未抓获)以打工名义带至中国交予被告人南某某,南某某将麻某某带至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家中,违背麻某某意愿以17000元人民币卖与王某某为妻。

  2012年3月,被害人南某被也某某(未抓获)以打工名义带至中国交予被告人南某某,南某某将南某带至中国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家中,以工作不好找为由违背南某意愿以30000元人民币卖与魏某某为妻。

  2013年11月被害人南某被也某(未抓获)以打工为由带至瑞丽交予被告人南某某,南某某将南某带至中国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家中,以工作不好找为由违背意愿以3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被害人卖与瞿某某为妻。

  2014年8月份,被害人贴某被妹某某(另行处理)以打工名义带至中国,辗转至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被告人阿某家,阿某用语言威胁以6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贴某卖与辛某某为妻。

  据瑞丽检察院检察官解析,瑞丽地处云南省西部,三面与缅甸毗邻,随着瑞丽经济的快速发展,边境贸易频繁,各地客商云集,缅籍人员流动性大,这给拐卖缅籍妇女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被拐缅籍妇女往往是由缅甸的人贩子带到瑞丽,以瑞丽的朋友带其到内地找工作、介绍婚姻为诱饵,使被拐缅籍妇女上当受骗,而被拐缅籍妇女到中国内地后由于语言不通、地形不熟,难以报案,不能及时报案,这给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在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方面,还存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大、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如何降低和遏制这种日益猖獗的犯罪活动的发生是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严峻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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