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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办养老院将逐步实行市场定价 床位足够

时间:2017-09-08 23:16:22来源: 东盟华商在线

  公办养老院逐步实行市场定价

  床位数量够用 低保低收入失独等困难老人不用排队

  8月1日起,本市公办养老院不再接受低龄、健康老人,优先接收低保、低收入、失独、五保户、三无人员等困难老人。昨天,北京市民政局表示,有入住需求的困难老人大约2万余人,公办养老院有足够的床位,困难老人住养老院不用排队轮候。

  “百年等一床”现象成为历史

  从本月起,公办养老院只接收4类政策老人,即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和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因公致残人员或见义勇为伤残人士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根据测算,目前有入住需求的困难老人大约有2万人,公办养老床位有4万张,足够接收困难老人,即便有些床位正在使用中,政府可以向“公建民营”和“公办民营”的养老院购买服务。按照政府规定,公建民营和公办民营养老院至少有20%的床位用来接收这4类老人。

  北京第一福利院,此前被称为排队需要100年的养老院。对这一现象,市民政局表示,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排队不是不管用”,但是那些低龄、健康的老人被新政策挡在门槛外,符合条件的老人自然往前递补。符合条件又不想排队的老人可以申请其他公办养老院。

  公办养老院不再有价格优势

  土地是国家的,楼是国家建的,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像“北京第一福利院”这样的明星养老院因“有国家担着”,设施一流、服务一流,收费却只有两三千元,这才出现了“百年等一床”的现象。市民政局表示,这一局面是历史形成的,属于畸形定价,不符合市场行为。今后,公办养老院也走市场价。

  由于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本身就是国家供养,入住公办养老院的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低保、低收入中的孤寡、失能和高龄老人,政府补贴1100元的床位费,老人的低保金主要用于吃饭。劳模、见义勇为等优待保障对象也会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目前,失独老人入住养老院的优惠政策正在制定中。

  在优先接收4类老人外,公办养老院有剩余床位可以接收社会上其他失能、高龄老人,但全部按市场价收费。也就是说,在同一个地区,硬件设施差不多的养老院,公办与民办收费不会有太大的差别,都是市场定价。“非保障人群的老人入住公办养老院将由市场定价,定价原则是以‘成本核算’为中心,这也是为了推动北京市养老市场进入完全竞争环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换句话说,对于广大市民而言,选择公办养老院不再有价格优势,更看重的可能是“公办”的口碑。

  不再收租金 改为风险保障金

  北京晨报记者获悉,目前全市有公建的养老院215家。各区县除保留少量的养老院坚持“公办公营”,专门用以兜底儿困难老人外,其他大量公办养老院将逐步改制为“公办民营”,而新建的养老院全部实现“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或者公建民营的养老院,要至少拿出20%的床位接收困难老人。在确保困难老人入住外,剩余床位才能接收其他社会上的高龄和失能老人。

  此外,今后将不再对进行民营的公建养老机构收取租金,而改为留存风险保障金和管理发展资金,即将养老机构的盈利转化为继续支持养老机构的改善和发展。

  老人无子女 政府委托社会组织担保

  北京市几乎所有的养老机构在老人入住时都需要签订一份入住协议,其中有条款明确规定,老年人需要有担保人签字才可以入住,这不仅涉及一些治疗意见的确定问题,更重要的是当老人入住机构后发生急危重病需转入医院救治时,以及医药费、住院费超支时,担保人须承诺支付。

  由于无子女老人、子女在外国的老人、流浪老人、“失独”老人没有监护人,入住养老院难度非常大。“北京就发生过无子女老人入住养老院后,拖欠养老费,最后生生拖垮养老院的事情。”北京市民政局表示,今年拟招募一家社会组织,专门为无子女老人入住养老院做担保,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家代理服务机构将由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年内有望为老人提供服务。

  北京晨报首席记者 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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