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首相納吉1MDB案,遭判12年有期徒刑

时间:2020-08-05 21:22:09来源: 东盟华商在线

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庭宣布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所涉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有罪,包含1項濫權罪、3項失信罪、及3項洗錢罪等共計7罪名,合併將執行12年有期徒刑及罰金2.1億令吉(約合新台幣14.46億元)。納吉辯護律師於宣判後向法官要求延後執行刑期及延後繳交罰金,而法官雖同意但要求納吉需追加繳交保釋金並需要每兩個月向警方報到一次。納吉先前曾表示若遭判有罪,將向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提起上訴。

法院證實,納吉曾將一馬發展公司所屬子公司SRC國際的馬幣4,200萬令吉(約為新台幣2.9億元)轉移到自己的個人戶頭中。檢察官指出,納吉曾在此項交易中扮演直接角色,給予指示要求將款項轉移到自己戶頭,以作為自己的政治活動資金,及用於購買奢侈品和翻修自己住宅的資金。不過納吉在受訪時堅稱,他並未注意到這筆款項,他「從未要求、亦無收到過這筆4,200萬令吉帳款,更沒有目擊者或證據可以證明這項交易」。納吉辯護律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指出,納吉並非詐取政府資金的共犯,逃亡海外的馬來西亞銀行家劉特佐(Jho Low)才是。
新加坡國際事務研究所(Singapor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資深研究員Oh Ei Sun表示,納吉的判決將為接下來1MDB相關案件的審判奠定扎實基礎。此外,雖然現任首相慕尤丁(Muhyiddin Yassin)和納吉屬於同一政黨,但判決將有助於為慕尤丁建立威信。馬來西亞諾丁漢大學(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Malaysia)分析師Bridget Welsh則指出,判決對於馬來西亞絕對是好事,因為大多數馬來西亞人民會因此覺得司法是公正的。他說,大家必須謹記多數馬來西亞人曾在2018年大選時投下改變政治的一票,而1MDB案就曾經是影響政治的「催化劑」。